西安医学院高新校区学生食堂外包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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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医学院高新校区学生食堂外包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医学院高新校区学生食堂外包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医学院高新校区学生食堂外包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并提供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群体性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无食品安全或学校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提供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9、供应商应在商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10、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4 17:00附件下载
西安医学院高新校区学生食堂外包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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