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尼木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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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尼木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尼木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尼木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拉萨市农业农村局以拉农发〔20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招标人为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2025年尼木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总面积为8500亩,一是农业措施,耕地施用商品有机肥1020吨;土地深松8500亩;梯田建设296米。二是水利措施,项目区硬化斗渠28条,全长16593 米;硬化农渠229条,全长33062米;维修浆砌石水渠1条500米;硬化排水沟2条,全长1314米;渠系交叉建筑物3084座,其中农桥98座、涵洞66座、分水口2467座、水闸402座、跌水4座、分水池2座、水泥涵管36座、暗渠9座。三是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维修机耕道28条,总长12591米。四是标志标牌工程,项目布置标志牌2座,界碑35座,图标3084个。五是临时工程,施工临时道路3.2千米,临时施工房建38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续迈乡(安岗村、山岗村、续迈村、河东村、尼续村),尼木乡(聂玉村);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关注项目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8日至 2025年2月13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陆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