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定宁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正常公告
甘肃
古浪县定宁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古浪县定宁镇 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由古浪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发〔 2024〕206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古浪县定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古浪县定宁镇 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古浪县定宁镇人民政府
2.招标项目编号:GSZJHGC-2025-002
3.项目名称: 古浪县定宁镇 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4.建设地点:古浪县定宁镇长流村、高家湾村
5.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施工标段
7.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建渠道4.6公里,配套建设盖板、渡槽、过路桥、分水闸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 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中标 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允许更换。近三年( 20 22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 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流水证明 (以 营业执照 颁发日期和审计报告为准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4投标 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 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 ;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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