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四团供热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
第一师十四团供热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一师十四团供热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2250054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发〔2024〕314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一师十四团
3.工程规模: 新建换热站1座,新建干煤棚 2 座,及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E6601004002250054001001 | 第一师十四团供热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15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或市政行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同一人兼任,且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财务状况、信用信誉、人员等方面满足项目需求。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4 1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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