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如皋、通州管线段钢管、钢制法兰采购)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 (如皋、通州管线段钢管、钢制法兰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如皋、通州管线段钢管、钢制法兰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如皋、通州管线段钢管、钢制法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如皋、通州全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整个如皋段和通州段,沿北沿江高铁管段管道位于北沿江高铁南侧铁轨中心线 30米外,局部管段为避让大面积拆迁,管中心进入北沿江高铁南侧铁轨中心线30米,但不小于15米。沿王石线管段管中心距离王石线路边不小于20m。局部管段为避让大面积房屋拆迁,管中心距离王石线路边1 0m。管径DN2400~DN2000,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给水用螺旋钢管、无缝钢管及配套防腐的制作、运输至指定地点、上车力资 、 现场补防腐(破损的、施工单位的焊缝等均包含在内) 的含税单价、税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
2.3交货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如皋、通州全境) 。
2.4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 供货期: 750天, 本项目采用分期供货方式,接到 招标 人通知 48小时内(提前7-10天下达订货单) ,将材料运送至运输车辆能够到达的指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具体时间以 招标 人通知为准。
2.5本合同估算价:约 260215334.65 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提供有能力生产本项目所有规格产品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具有焊缝检测和水压试验设备的佐证材料(购置发票、具有地点水印的设备照片等) 。
3.5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
3.6 投标人提供所采用的内壁防腐涂料的市级及以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A2 级或以上)。
3.8 投标人提供一项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螺旋钢管的单份销售合同(指单一用户,单份合同包括总价合同或框架合同),且该单份销售合同中螺旋钢管供货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金额以实际供货的有效增值税发票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与之相应实际供货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开票截止日期为 本项目开标日 。
3.9 若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10 单项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单项合同额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要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11 提供中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1 2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
3.1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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