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存放银行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H0QT25Z990026
项目名称 | 2024年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存放银行项目(二次)
招标人名称 | 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2 月 7 日
公示时间 | 20 25 年 2 月 8 日至 202 5 年 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招标人代表 |需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评标情况 | 详见现场记录表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刘亮 联系电话: 0556-599 9971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刘亮 ,联系电话: 0556-599 9971 。 二、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现场的方式向 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室(支部纪检委员)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