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民医院采购绩效管理系统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绩效管理系统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吾悦公馆A区5号楼31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FYCG-2025-0113
项目名称:采购绩效管理系统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洋县人民医院采购绩效管理系统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人民医院采购绩效管理系统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人民医院采购绩效管理系统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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