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城湾镇青山道村养殖区建设项目(二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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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城湾镇青山道村养殖区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党城湾镇青山道村养殖区建设项目经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肃农水字〔 2024〕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肃北县党城湾镇人民政府青山道村
3.建设规模:共建设40个400㎡养殖单元(单个单元包含108㎡养殖棚圈、20㎡管理用房、60㎡饲料储存棚和212㎡活动区域以及大门、围栏等)。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8月13日
总 工 期: 15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4年10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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