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移动护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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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移动护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移动护理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移动护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移动护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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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会计报告或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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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移动护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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