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期(第二批)建设项目包3(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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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期(第二批)建设项目包3(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48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期(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39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3)包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 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23:59附件下载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期(第二批)建设项目包3(二次)-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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