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正极材料110KV变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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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正极材料
110KV 变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00202502080014-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高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正极材料110KV 变电站项目(招标编号:ZFC140400202502080014-02)已由长治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长高行审函【2024】3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长高智汇翟店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正极材料110KV 变电站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治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制造基地项目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110KV 变电站土建、设备安装、消防、给排水管道及总图道路;果园变电站至正极材料110KV 变电站(特瓦时)线路;翟店110KV 站至 正极材料110 变电站(特瓦时)双回10KV 线路。
2.4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凭证、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明细表;
3.3 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09:30附件下载
长治高新区锂电产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正极材料110KV变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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