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程溪镇人民政府粗坑、浮山农场村庄规划重新修编单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粗坑、浮山农场村庄规划重新修编单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4)ZZ125TP
项目名称:粗坑、浮山农场村庄规划重新修编单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漳州市龙海区程溪镇人民政府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组织 粗坑、浮山农场村庄规划重新修编单位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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