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新吴区税务微模块系统维保项目询比公告
江苏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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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新吴区税务微模块系统维保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新吴区税务微模块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ZYJ1WX250114XT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具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区2024-2026年度战略新兴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招募合格通知书入围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确保新吴区税务微模块系统能够稳定、可靠的运行,采购人现采购相关的维保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新吴区税务微模块系统维保项目,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微模块系统供配电部件、制冷部件、智能管理部件、机柜部件、密闭冷通道维保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项目预算:含税6750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1年。
项目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分包(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
- $3\star$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6367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区2024-2026年度战略新兴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招募合格通知书扫描件。注:提供募合格通知书扫描件。2.1.2供应商须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申请文件说明函”(详见响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注:符合本项规定。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符合本项规定。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提供承诺书。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注: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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