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建仪征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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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异地新建仪征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仪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47.8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异地新建仪征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异地新建仪征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提供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 2025年02月10日后)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及编标、审标、跟踪审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异地新建仪征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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