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自然资源局李家坪交通综合物流园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李家坪交通综合物流园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南侧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HZ-2025009C
项目名称:李家坪交通综合物流园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8,187.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自然资源局李家坪交通综合物流园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18,187.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318,187.29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自然资源局李家坪交通综合物流园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施工的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自然资源局李家坪交通综合物流园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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