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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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TZB-25MXD-02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由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17:00附件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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