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兴村冠山新村片区)一期、二期绿化及部分停车位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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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兴村冠山新村片区)一期、二期绿化及部分停车位建设工程(GLDY2025-C2-003)竞争性商公
告
(招标编号:GLDY2025-C2-003)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兴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兴村冠山新村片区)一期、二期绿化及部分停车位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324.883089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桂林兴安县盛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兴村冠山新村片区)一期、二期绿化及部分停车位建设工程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审核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理(桂兴村冠山新村片区)一期、二期绿化及部分停车位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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