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嘴山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室(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Z3-25-02-012/-ZW/F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嘴山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交实施方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2)投标人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代理公司开标当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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