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宝应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肥料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23-HCZX-G2025-0008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宝应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肥料采购
预算金额: 205.000800万元(采购包1:100.000800万元;采购包2:10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A包:新型复合肥100万元,B包:新型缓释肥105万元
采购需求:
A 包:新型复合肥, N+P 2 O 5 +K 2 O≥40% , 30-0-10 ,肽 ≥300mg/kg ,氨基酸 ≥10mg/kg ,颗粒状, 40kg/ 袋。计划采购 300 吨,预算金额 100 万元。
B 包:新型缓释肥, N+P 2 O 5 +K 2 O≥40% , 30-0-10 ,缓释氮 ≥8% ,聚谷氨酸 ≥100mg/kg ,颗粒状, 50kg/ 袋。计划采购 300 吨,预算金额 10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工业(不得修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类别进行修改,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2.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2
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由市监局企业标准化处认定的企业标准文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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