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浚县衡山路(卫河路-宵河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河南
浚县衡山路(卫河路-宵河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XZ-2025-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浚县衡山路(卫河路 - 宵河路)道路工程 已由 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浚发改 [2021]66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浚县衡山路(卫河路 - 宵河路)道路工程, 施工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 等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监理内容主要包含:本施工项目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2.2 建设地点: 浚县 城区 ;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 1300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施工、竣工全过程监理 (包含质保期阶段后续服务及工程竣工审计阶段的配合) ;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 本项目的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2.7 标段划分: 共划分 2 个标段 ;其中施工 1 个标段,监理 1 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2.9 要求的其它内容: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 )进行建设。
2.10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 .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专业 ) 贰 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1. 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 年度 财务报表 , 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 年度 财务报表 , 成立不足 一 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 每月 财务报表 。
3. 1. 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 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 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 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 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
3. 1. 4 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参与项目经理答辩的,项目经理须按时到场答辩;未按时到场不参与答辩的,项目经理答辩计0分。
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日前到达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咨询室进行签到(项目经理答辩身份确认表),按工作人员要求有序进行参与答辩会。(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科技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古楼信用社院内)。
3.1.5 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 、 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 员 及项目 其他 管理人员 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本单位为以上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 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查询时间为 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 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2.4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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