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SZS)000072
项目编号: 宁鼎采招-2025-005号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4157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157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 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联合发布《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 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8)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9)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