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冠发改审批(202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GXJSGC-2025-002;
2、工程名称: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
3、建设地点:聊城市冠县;
4、建设规模:冠宜春路西延(南线),西起唐固村西,东至西环路,全长721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0米,断面形式为中间15米宽主路面,两侧各2.5米宽人行道。建设内容: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路面、人行道、路缘石、排水、交通标线、路灯基础及其他附属设施。
5、项目预算及招标控制价:预算:标段一:1067万元,标段二:10.67万元;招标控制价:标段一:1066.716948万元,标段二:控制价:10.67万元,控制费率:工程投资额的1%;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8、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标段一: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标段二: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
9、招标范围:标段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标段二:聊城市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宜春路西延(南线)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监理任务;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一: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标段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人员、设备配备满足项目需求;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在建项目不得超过2个;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可兼投(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否则所投标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