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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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遵新发改建设〔20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洛安江段:实施生态湿地面积约44417平方米;种植滨水植物397平方米;实施块石自然驳岸773米;零星种植垂柳65株;实施凤眼莲打捞11642平方米;投放上、中、下不同水层本土鱼类70万尾。(2)巴洋河段:实施生态湿地66460.4平方米;种植沉水植物3894.3平方米,种植滨水植物1784平方米;实施格宾石笼护岸3546.5米;实施块石自然驳岸4413.5米;实施人工打捞凤眼莲41040平方米;河岸零星种植垂柳376株;投放上、中、下不同水层本土鱼类30万尾。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不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3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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