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主运系统运行委外项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主运系统运行委外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63-CGN-250212442)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矿井主运输系统现配备有10部带式输送机,分别为:地面栈桥带式输送机2部、主斜井带式输送机1部、9#煤集中胶带巷带式输送机1部、15#煤胶带斜巷带式输送机1部、15#煤东运输巷带式输送机1部、15#煤一采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1部、15101胶带顺槽带式输送机1部、15#煤西翼胶带联络巷转运带式输送机1部、15#煤西运输巷带式输送机1部。 另根据矿井2025年采掘衔接安排,2025年预计有3个掘进头面,需增加三部带式输送机,分别为:152201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1部、152202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1部、15#煤东胶带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1部。 井上下主运系统运行委外带式输送机共计13部。
2.2采购范围:井上下主运系统运行委外带式输送机共计13部。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2.4服务地点:晋城市泽州县北义城镇东张村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已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井下皮带设施运行维护业绩或井下皮带安装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的查验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日历天内。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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