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奔康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第二次)
四川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昌奔康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平昌奔康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0】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奔康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奔康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2020】5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昌县。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40 亩,建加工房 9000 平方米、冷库 4500 平发米、速冻库 500 平方米、综合楼 5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收纳系统。
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67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工(包括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核准的施工图和预算内容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单位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④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1.5 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成员(含牵头单位)由不超过两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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