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口支援海西州工作支撑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对口支援海西州工作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1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喆坤竞磋(服务)2025-002号
项目名称: 浙江省对口支援海西州工作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9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两年(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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