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2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 2025年度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年 02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00秒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NBHSWCS026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846000 .00
最高限价(元): 846000.00
采购需求: 选取 一 家疗休养承办单位 负责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职工疗休养,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备注: 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þ 是,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
þ 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þ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 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 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 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 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