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郑州市豫咨大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郑州市豫咨大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郑州市豫咨大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郑州市豫咨大厦)租赁项目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 20250023001
2.3 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 22 号(豫咨大厦)
2.4 项目规模:豫咨大厦共 8 层,租赁面积约 5683 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6 租赁限价: 2510000 元 / 年;
2.7 租赁期限:三年;
2.8 招标范围: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郑州市豫咨大厦)房屋租赁服务。
2.9 质量标准: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人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租赁场所从事非法经营或从事违法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在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未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3.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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