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4-SZSX-G2025-0004
项目名称: 南京市秦淮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采购包1:66.667000万元;采购包2:60.000300万元;采购包3:53.333600万元;采购包4:46.666900万元;采购包5:40.000200万元;采购包6:33.332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次采购供应商以单批次检测价格报优惠率。供应商报出优惠率,优惠率不能高于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全面掌握秦淮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 理 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更好地落实 “四有两责”要求,根据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等 要求,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 6家 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全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本项目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第一条 及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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