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200-ZJZX-G2025-0010
项目名称: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折扣率为 100%(结算折扣率=1-优惠率,按照品类分别报优惠率和折扣率),结算总价不得超出 400 万元。
采购需求:
(1) 采购范围: 自营餐厅食材采购供货服务,具体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4)预算金额:400 万元
( 5 ) 最高限价:最高折扣率为 100% ( 结算折扣率 =1- 优惠率 , 按照品类分别报 优惠率和 折扣率 ), 结 算总价不得超出 40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