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项目(SPD)结果公告
广东
一、项目编号:440784-2025-00004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项目(SPD)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内自编5号(8号馆)五层北侧物业 | 2,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 | 全院医用耗材(包括高值、低值、检验试剂、后勤物资等)提供院内物流管理服务 | 1期:1、系统验收要求: (1)按照合同双方正式签订的协议、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进行验收。 (2)中标供应商完成系统的开发、实施、测试、培训工作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稳定,可进行系统阶段性预验收。 (3)系统阶段性预验收合格后,正式运行无质量问题后进行系统验收。在验收前出现的各类系统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解决方案并予以解决,否则项目不予验收。 (4)系统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内容进行功能验证,在系统功能及培训达到双方约定的目标及出现的各类问题得以完全解决后,视为系统验收通过。若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延期,应书面说明原因并交付违约金,每延期一个月缴纳人民币1万元罚款,若延期两个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 | 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质量考核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季度考核;针对考核存在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当及时在限期内响应整改,不得影响临床业务开展。若存在未及时整改或影响临床业务开展,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或有权解除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雪莲(采购人代表) 、 郑华昌 、 伍松常 、 李浩 、 区学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账户:
户 名: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号:72115774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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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1 | 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 | 2.9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延伸管理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48.00 | 38.00 | 10.00 | 96.00 | 1 | 1
东莞市恒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80 | 1.00 | 9.50 | 51.30 | 2 | 2
广州市众联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20 | 0.00 | 9.79 | 49.99 | 3 |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鹤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