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拓展提升区)供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费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拓展提升区)供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费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5年2月 24 日 9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GC-FW-20250212
项目名称: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拓展提升区)供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491800.00 元
最高限价: 491800.00 元
采购需求: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拓展提升区)供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 市政 工程监理 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并提供 在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 响应 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
(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谈判 ;
(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4) 被 (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5 )在近三年 (20 22 年 1 月 1 日至今 )内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