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2
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5-7085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0000000
40000000
是
40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拟选聘60家造价咨询机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及其下属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工程结(决)算等征集人委托的业务。
5.5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5.6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5.7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于投标单位),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5 年以上(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3.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