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沙路张喜庄段、高丽营段绿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顺沙路张喜庄段、高丽营段绿化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2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8424-XM001
项目名称:顺沙路张喜庄段、高丽营段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4479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6.4479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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