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1-YFGC-G2024-0013
项目名称: 响水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41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11.0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现有响水县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状况,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选定符合招标条件的康复机构作为响水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江苏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与年龄和残疾类别相适应的康复服务。主要包括肢体、智力、孤独症、听力、言语类别的儿童康复。(详细内容见本 招标 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①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学前教育)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②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与康复训练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