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
辽宁
招标公 告
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 已经由 辽宁省 ·沈阳市· 皇姑区 备案。招标人为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2.1 项目名称: 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
2 .2 建设地点:沈阳市 皇姑区
2. 3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位于沈阳市皇姑区。该工程涉及新建西窑二期 -1B东规划路、西窑二期-1B西规划路、沈飞物流通道西1号规划路南段、闾山东路规划路(城中村回迁安置房周边项目)4条道路总长1560.18米;改造永安街/金山北路、陵园街/金山北路等9处点位的交通信号设施:新建鸭绿江西街/锡山路、沱江街/锡山路等6处点位交通信号设施。
2.4 设计周期: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8日,共15日历天,完成项目设计工作,出具设计图纸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前期、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移交等项目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配合服务等。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6 质量标准:合格
2. 7 项目总投资: 4036.05 万元
2.8 合同估算价: 73 万元
2 .9 投标保证 金: 人民币 0.7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3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无 。
4.技术成果经济补 偿
4 .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