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81-XHZB-C2025-0003
项目名称: 东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万元
采购需求:
查清全域范围内全口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信息,核算价值量,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结合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工作进展,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到 2025年6月,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的资产“一张图”。(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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