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青岛林建设配套供水工程
甘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青岛林建设配套供水工程已由 通渭县水务局关于通渭县青岛林建设配套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以(通水发〔 2025 〕 16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街接资金、东西部合作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通渭县水利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该工程灌溉面积605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埋设引水管中Ф478(δ=7.0mm)螺旋焊接钢管846m,DN315(1.0Mpa)PE管1875m,DN315(1.25Mpa)PE管1878m,DN315(1.6Mpa)PE管1853m;布设各类井20座,其中:闸阀井5座,检查井1座,排气井9座,排泥井5座。
2.2 建设地点:通渭县宋堡水库至平襄镇温泉村;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3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03月25日;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5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及全过程监理;
2.6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能力;
3.3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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