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城郊大仓平急两用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重庆
兴隆城郊大仓平急两用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城郊大仓平急两用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6-500119-04-05-15368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北侧,紧邻国道243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26666.67㎡(约40亩),新建建筑面积35703㎡,包括中央厨房3000㎡、仓储用房24640㎡、冷库3500㎡、农产品展销中心4563㎡,购置净菜及肉类加工生产线,改造配套货运连接道路11.4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71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149.90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 括 工程设计 、 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 1 ) 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 红线范围内 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全过程(配合)、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配合)等内容。含项目本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和专业,达到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相关后续配合完成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本项目设计阶段等所有内容均需招标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设计图。
( 2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全部工程资料归档移交,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
( 3 )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 12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60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备 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施工资质应满足以下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 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即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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