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北戴河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戴河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戴河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城市发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中央资金及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城市发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本次招标需求为根据项目概况及甲方实际需求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垃圾分类城市示范基地,新建可回收物分选中心1432.56平米,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垃圾地坑新建及改造77套,智能垃圾压缩收集站改造,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提升改造24套,新建100平米装配式公厕2座,增设智慧环卫智能监督平台,购置各类垃圾转运车辆28辆、垃圾分类收集亭300套、分类垃圾收集箱1000套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120套、垃圾收集、转运箱45套。 2 建设地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 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4 标段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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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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