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粮食仓库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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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粮食仓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程造价约3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粮食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粮食仓库: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具体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DB32/T 4281-2022]配备。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更换项目经理将处以人民币30万元的处罚。项目经理的出勤率每月不少于 $80%$ 。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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