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石泉煤矿301盘区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22-QT-00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石泉煤矿301盘区瓦斯地面抽采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夏店镇合漳村
2.2 项目规模: 一个井场施工3口定向井的钻完井、压裂和后续为期36 5 天的排采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工程工期20个月。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始进场施工,开始钻前、钻完井、压裂、地面建设、排采设备安装等工作,连续排采生产36 5 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项目管理 - 钻井压裂排采工程 (CHDTDZ046/22-QT-00301): 一个井场施工 3 口定向井的钻完井、压裂和后续为期 365 天的排采工程 。
1 、钻前工程:进场道路,井场修建;
2 、钻井工程:设备动迁安装、钻完井、测井、地质录井、各开次固井及套管、安全生产、钻后治理等施工工程等。
3 、压裂工程:完成压裂设备动迁、压裂施工(包含射孔)、井下作业等。
4 、地面建设:井场电力系统配套、消防设施配套、钢网围栏的购置供井、安装等井场标准化施工。
5 、排采工程:按照排采技术措施进行为期 365 天的排采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 钻井压裂排采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配置有如下设备,并提供投标人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如是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钻机钻井深度(Φ127mm钻杆)≥1000m;额定提升载荷不小于900KN;单台泥浆泵功率不小于400KW;动力机组输出功率不小于1000KW;提供全套钻井工具和仪表;配备二级固控设备;测井队:配套ECLIPSE-5700或同等性能仪器设备;固井配套排量不低于1.7m3/min,额定施工压力不低于40MPa的固井设备一套。
(2)压裂工程:提供1套压裂设备,压裂设备总功率不低于13000水马力,排量≥8m3/min,储液装置≥1200m3,压裂井口及配套工具管汇。
10.资格能力要求:
(3)井下作业:提供1支井下作业队伍,井下作业主设备提升能力≥300KN,配置全套的井下作业设备。
(4)排采:供应商使用的控制软件系统为自有或有使用该控制软件的协议,有独立使用远程控制排采系统的能力,按照现场需要需配置驻井或巡查人员。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近三年,钻井工程提供至少煤层气或其他类石油天然气井20口井钻完井的业绩;压裂工程提供至少煤层气或其他类石油天然气井5口井的压裂业绩;排采工程提供至少20口煤层气井或两个区块的排采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含服务范围、时间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2.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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