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镇金龙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结余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
采购公告
拟对 悦来镇金龙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结余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408-511602-04-01-447938 。
2、项目名称: 悦来镇金龙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结余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633553 元。
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四章技术及商务要求。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不少于3家潜在供应商参与,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不足3家潜在供应商,则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水利水电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 或水安 B证 )。
( 4)供应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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