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培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0021
项目编号: NXYC-2025-ZC003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培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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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培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6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06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环保政策: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在“ 信用中国 ”网 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8.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类型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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