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水北镇人民政府王亭村莆山组机耕路硬化及护岸水渠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王亭村莆山组机耕路硬化及护岸水渠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SW【2025】003号
项目名称:王亭村莆山组机耕路硬化及护岸水渠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146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8549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01,467.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68,549.6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686.00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资质: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本单位员工以注册证书上所属单位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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