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ZCYSGK2025-002
项目名称: 精河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821372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精河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82137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精河县第三中学、精河县阿合其农场小学、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二小学、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一幼儿园、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二幼儿园、精河县托里镇沙山子小学(幼儿园)、精河县托里镇小学(托里镇幼儿园)、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小学、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幼儿园共计10所学校进行食堂食材采购。 备注: 最高限价:根据学校食堂实际需求情况,按照精河县政务.htm)每月公示的食材价格,除精河县政务网公示之外的食材,在参照精河县发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蔬菜批发市场公布价格对比后,以最低价格及现场询价为准,在此基础上,食材价格下浮 5%(米、面、油除外)。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 年 (如放假推后合同期适当顺延,具体以学校放假时间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70%。(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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