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尖峰镇红湖村排水沟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尖峰镇红湖村排水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26楼2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X-2025-002
项目名称:尖峰镇红湖村排水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4596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4596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格式自拟);3.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