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7通扬线江都段(K224+715-K225+740)护岸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GH7-TYXHA-SJ1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GH7 通扬线江都段 (K224+715-K225+740) 护岸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GH7-TYXHA-SJ1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GH7通扬线江都段(K224+715-K225+740)护岸工程施工图设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 GH7通扬线江都段航道右岸,由江都区小纪镇管辖,拟按三级航道建设护岸。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GH7通扬线江都段(K224+715-K230+450)地质勘探和水上水下地形图测量及GH7通扬线江都段(K224+715-K225+740)护岸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工程投资估算约 1000 万元。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个标段,即GH7-TYXHA-SJ1标段。 招标范围为: GH7通扬线江都段(K224+715-K230+450)地质勘探和水上水下地形图测量及GH7通扬线江都段(K224+715-K225+740)护岸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
2.3 服务 周期: 60日历天 ,本项目设计周期安排应根据业主要求分步实施。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分为勘察设计阶段及后续服务阶段,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为 60日历天 (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至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审批为止),后续服务阶段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 资质 、能力和信誉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 类似 设计项目 (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报表表 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1.3 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设计类)为准);
(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类似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竣工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4. 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扬州市 邗江北路 68 号
联系人:
电话:
8. 其他
8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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