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太康)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信阳)有限公司高分子脱硝剂采购(包组2)招标公告
河南
-信阳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环保能源(太康)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信阳)有限公司高分子脱硝剂采购(包组2)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13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太康)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信阳)有限公司高分子脱硝剂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信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河南省平桥区五里镇李楼村北。2.2项目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d,配置2×750t/d机械炉排炉+1×35MW中温次高压高转速凝汽式汽轮机+1×35MW发电机组。2.3交货期限:自2025年03月20日起至2027年03月19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采取分批交货,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于2日内将高分子脱硝剂送至招标人项目地点。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组,此为包组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预估总计438吨高分子脱硝剂的分批供货及相应的售后服务。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4)其他要求:无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货物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3.4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0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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