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
湖南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一标段)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茶发改投【20 24 】 047 号 、茶发改招【202 5 】 06 号 ,项目业主为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见 1.2.3 项 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 8111723.01 元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 况 上级 资金 及业主单位自筹资金、 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一标段) ;
1.2.2 建设地点 : 茶陵县中心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洣水河东岸检查井更换 48座,红桥村UHMW-PTE方型增强排水管约3980m、检查井103座及钢板桩支护工程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 价为 8111723.01 元。
1.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总工 期 120 天 (日历日,下同 ) ; 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 公告附件 1 。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1.6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 关规定保修 。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 产许可证 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 撤换;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 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 . 本次招标 o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 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 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投标截止时间前 1825 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406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 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 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 “信用中国”中企业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 2024 〕 2 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o 综合评估 法( 1 ); o 综合评估法( 2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 5 年 02 月 17 日 至 202 5 年 03 月 11 日 9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 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建设—房 屋建筑 —招 标 / 资审公告 —附件”进行网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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